生育保险纠纷案再审 未婚妈妈申领保险金或见曙光?
近日,一则#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遭拒#微博热搜引起全网讨论。
据悉,其中较为重要的主人公,是来自上海的一名未婚妈妈。2019年8月28日这一天,她收到了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来的“好消息”。
那便是她的生育保险纠纷案再审申请被受理了。
(图片来源于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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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的屡战屡败在今年7月迎来曙光
2016年,该女士意外怀孕,当时她刚跟男友分手,但在家人的支持下,决意生下孩子;2017年5月,张萌的儿子降生,期间一直有交生育保险。随后,便开始了长达2年的奋斗。
2017年7月该女士在街道办申请《计划生育证明》被拒,但因为没有“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无法提供配偶身份信息和婚姻证明,街道不予受理,随后向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被拒,原因是因为没有《计划生育证明》,且表示无法进一步补全。
2017年底,她便打起了被称为“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的官司,先后起诉了金杨街道办事处、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屡屡败诉。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保障公民在生育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女性生产后可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金,弥补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但该女士无法享受国家政策福利待遇的原因,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显示,败诉的关键在于,根据相关法律和办法,只有计划内生育的妇女才有权利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补贴,且申请时需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
而她,没有。
今年7月,该女士继续向上海市高院提出了再审申请,该女士和她的律师坚持认为,未婚妈妈也有权领取生育保险金。这次的受理,让该女士见到了胜利的曙光。
目前这一次的起诉还在受理。
据悉,该女士表示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透露,只要能提供结婚证就可以领取生育保险金了。但她认为用婚姻作为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不合理,且若勉强进入婚姻,也会引起一系列更严重的问题,甚至会出现有形婚的男方以孩子的监护权相要挟敲诈的,该女士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未婚妈妈无生育保险困难重重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保障公民在生育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女性生产后可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金,弥补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并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这里的保险金,对于未婚妈妈来说,着手是一笔“救助钱”,可以弥补休产假期间损失的工资收入。
尤其是一些年青一代的未婚妈妈,譬如说产假一般都以月份为最小单位,有接近4位数或是5位数的津贴,且她们没有另一半在外养家,很大程度只能依靠这一生育保险金过活。
除了不能成功申领导生育保险金,还有不少国家政策未婚妈妈无法享受到。
譬如说上户口的问题。早在2015年,国务院曾出台文件明确表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但很多未婚妈妈因为没能第一时间得到准确的信息而错过。
此外可能也会影响到未来有意向去体制内工作的未婚妈妈担心政审不过关等问题存在。
以上便是相关的全部内容,若是针对未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金的问题能够解决,那着实是一个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