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理赔,何为意外险?何为近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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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明明购买了意外险,最后发生意外伤害拿着意外险有效保单向公司申请理赔时却只能赔付一小部分甚至是遭到拒赔。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其实,能否有效获得赔...

  意外险理赔,何为意外险?何为近因原则?

  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明明购买了意外险,最后发生意外伤害拿着意外险有效保单向公司申请理赔时却只能赔付一小部分甚至是遭到拒赔。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其实,能否有效获得赔付主要是根据意外险理赔的近因原则进行判断。这里,我们需要了解几个概念。

  一、何为意外险

  意外险指被保险者因遭遇指定范围内的事故而受到伤害所造成的伤残或死亡而给付保险金的一个项目。这里指的事故必须是意外的。所谓意外,并不是我们主观意识上意料之外的意外,而是要具备外来、突发、非本意和非疾病四项特征的意外。故而,因疾病突发引起的伤残不叫意外,被从天而降的瓶子砸中或车祸致伤致残的才在事故的特定范围内。

  二、何为近因原则

  顾名思义,近因原则即导致事故致使损失产生的原因对事故起决定作用。意思就是说若导致损失的原因唯一,这个原因即为近因;若是由多种原因使损失产生,持续起决定性或有效的原因就是近因。近因原则是判断保险人能否得到有效赔付的重要依据,只有当近因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人才能得到保险人的有效赔付。

  有了对以上两个概念的初步了解后,我们再来具体了解意外险的近因原则。在上文提到,损失由单一原因造成的,此单一原因就是近因;由于遭受多个原因而导致损失,要分情况而论。

  图片来源:摄图网

  1、多种原因同一时间发生

  致使损失产生的多种原因同一时间发生,能够区分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的,保险人只需负责损失赔偿责任在意外险保险范围内的部分;如若无法区分,则可不予赔付。

  2、多种原因连续发生

  当损失由多种原因连续发生造成,各原因间具因果关系且无中断,则最先发生造成一系列事故的原因即为近因。只有在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况下,保险人才会予以赔偿。

  3、多种原因非连续发生

  造成损失有多个且非连续发生的原因,由于新的独立的原因导致原先的因果关系断开致使造成损失的,该新介入的原因就是近因。近因在意外险指定范围内才会得到赔付。

  经过对意外险近因原则一系列深入的了解,为什么有些情况不能得到有效理赔也就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相信大家也能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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