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和租赁公司“互踢皮球”?
租赁公司的车投保了非营运险,但租车者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却表示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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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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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发生事故,汽车司机负全责?
据悉,上海一市民从租赁公司租了辆车跑网约车,打算赚赚外快,填补家用。
2018年6月,该司机在接单的过程中不慎与骑自行车一女士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对方受伤。
随后在交警部门查明下,该司机被认定需负事故全部责任。
该女士不满结果,后为维护自身权益,一同将该司机、租赁公司及保险公司上诉到上海宝山法院,要求这三方共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和租赁公司“互踢皮球”
据悉,在庭审中,保险公司和租赁公司均不太认可。
其中,保险公司却仅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拒赔商业险。因为其表示租赁公司给事发车辆投保的是“企业非营运”险,但车辆实际租赁给苏师傅从事营业活动,事发时也是在营业中,因其购买的保险险种与实际性质不同,保险公司承担了与保费不对等的风险,因此拒绝理赔。
当然,租赁公司也持不同态度。其表示,投保时已明确告知车辆用途,并出示了车辆行驶证,是保险公司为其购买的“企业非营运”险,且事后并没有告知车辆营运时发生事故会拒赔商业险。
法院判定三方均需进行赔偿
最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明知租赁公司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租赁后的车辆亦不排除用于网约车等营运行为的可能,且在租赁公司投保“企业非营运”险时,保险公司也有义务告知投保险别以及车辆用于营运的免赔后果。
另外,因为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保险公司进行过上述特别告知,其承保行为应当认定存在过失,因而法院对保险公司的免赔主张不予支持。
因此,宝山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对该女士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该司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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